緩 2020年常州市初中學業水平測試體育考試免考規定

2020年常州市初中學業水平測試體育考試免(緩)考規定:
(一)因身體殘疾喪失運動能力、持有國家頒發的殘疾證的考生,可以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參加或不參加現場考試 。參加現場考試的,參加任何一個項目的考試,該項測試滿分即為總分滿分 。不能參加現場考試的考生總分得38分 。
【緩 2020年常州市初中學業水平測試體育考試免考規定】(二)因傷病不能參加現場考試的考生,憑縣級及以上醫院的有效證明,可以申請部分項目免試或所有項目免試 。經審核批準的考生,免試項目的考試成績按該項目60%計分 。
(三)因傷病以及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暫時不能參加現場考試的考生,憑醫院和學校的證明,可以申請緩考,緩考時間定于6月28日(星期日),考試地點另行通知 。
(四)因身高、體重等原因影響有關考試項目成績正常發揮的考生,視具體情況,在擲實心球項目評分時按其高于其實際成績一個標準給分,但最終得分不得高于該項目滿分的標準,同時,該項目也不實行“+1”評分法 。
(五)因各種原因需要免試、緩試等的考生,必須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可供證明的有關材料,學校初審,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凡經審核同意免考、緩考考生的相關信息,考生所在學校必須在考前一周在學校醒目處公示,接受各方監督;臨時因運動損傷無法正常參加現場考試的考生,參照上述有關規定處理 。
(六)對殘疾、傷病的學生分別可以實施減試、免試、緩試和降標,具體標準需要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通過方可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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