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剛出生的嬰兒上戶口要什么證件 東莞剛出生的嬰兒上戶口要什么證件材料

東莞新生嬰兒入戶材料:
必要材料:
1、出生醫學證明
2、母親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
3、父親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
其他情形所需材料:
1、親子關系鑒定、衛健部門無法簽發出生醫學證明的情況說明或者出生日期佐證材料,包括產檢記錄、疫苗接種證、學籍檔案材料、醫院診斷證明、醫院分娩記錄 。
注:不能提供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的,需要提供三者中的一項
2、與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親屬關系材料
注:不隨父(母)姓而隨其他直系長輩血親(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甚至更高輩分的直系長輩)姓的提供;包括出生醫學證明,出生公證書,獨生子女證,公證部門親屬關系公證書,能清楚反映關系的居民戶口簿,親子關系鑒定,能反映親屬關系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群團組織(工會、共青團、婦聯等)檔案材料(須加蓋保管單位公章) 。
3、現婚姻狀況證明材料
注:未婚的無需提供;已婚的提供結婚證;離婚的提供以下撫養權歸屬材料之一:1、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2、法院調解書,3、法院判決書 。
4、父母同意入戶的公證書
注:父母離婚后小孩隨非撫養權屬方入戶的提供;或提供父母雙方同意律師見證書,或父母雙方無法到現場簽名同意 。
5、集體戶口簿首頁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注:屬以下情形之一的提供,并注明“僅用于辦理XXX戶口登記業務”:1、入戶父(母)所在集體戶的提供;2、母親是軍人且駐地在我市,現申請隨母親部隊駐地營房集體戶入戶的提供;3、父母雙方為軍人,父(母)親部隊駐地在我市,現申請隨父(母)親部隊駐地營房集體戶入戶的提供;4、父母雙方為華僑或一方為華僑、一方為外國人,隨我市戶籍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在集體戶入戶的提供;5、父母雙方死亡,隨我市戶籍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在集體戶入戶的提供 。
6、戶主居民身份證
注:入戶家庭戶且與戶主關系為非親屬的提供,并注明“本人已征得戶主同意入戶,如有虛假本人愿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簽名 。
7、父親國(境)外身份證件
注:父親為國(境)外人員或在國外取得永久居留權的華僑的提供;包括:港澳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身份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臺灣居民居住證、外國護照 。
8、母親國(境)外身份證件
注:母親為國(境)外人員或在國外取得永久居留權的華僑的提供;包括:港澳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身份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臺灣居民居住證、外國護照 。
9、父親軍官證
注:父親為軍人的提供,軍人證件與其他證件資料不相符的,提供所在部隊證明 。父母雙方均為現役軍人的,可以在父親或母親部隊駐地營房集體戶登記入戶,在部隊駐地有合法房產的可單獨立家庭戶,也可選擇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登記落戶 。
10、母親軍官證
注:母親為軍人的提供,軍人證件與其他證件資料不相符的,提供所在部隊證明 。父母雙方均為現役軍人的,可以在父親或母親部隊駐地營房集體戶登記入戶,在部隊駐地有合法房產的可單獨立家庭戶,也可選擇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登記落戶 。
【東莞剛出生的嬰兒上戶口要什么證件 東莞剛出生的嬰兒上戶口要什么證件材料】11、祖父(母)居民戶口簿
注:父母雙方為現役軍人、屬在校學生集體戶或死亡,需隨祖父(母)辦理戶口登記的提供 。
12、外祖父(母)居民戶口簿
注:父母雙方為現役軍人、屬在校學生集體戶或死亡,需隨外祖父(母)辦理戶口登記的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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