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外省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轉入江蘇要求+科目

2021年外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轉入江蘇
成績轉入的認定對象:
在外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就讀、具有我省戶籍的普通高考報名考生,已參加過當地省級教育考試機構統一組織的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可持當地省級教育考試機構開具的成績證明,申請認定我省相應科目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 。
【2021外省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轉入江蘇要求+科目】
成績轉入的認定科目:
1.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受理省級考試機構統一組織的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10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科目轉入成績的認定 。
2.凡申請外省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轉入認定的考生,其需認定的考試科目名稱應與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科目名稱一致,方可認定 。與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科目名稱不一致的,不予認定 。
3.凡申請成績轉入認定的考生,其已取得合格成績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相關科目,經江蘇省教育考試院認定后,不再參加我省相應科目的合格性考試;若考生參加我省相應科目的合格性考試,其原成績不再予以認定 。
詳細辦理流程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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