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用人單位1月至10月份社保費要補繳嗎?

臺州用人單位1月至10月份社保費要補繳嗎?
社保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申報的繳費基數以及新的上下限標準對參保單位2022年度個人繳費基數進行核定,并依據省規則統一對2022年1月至10月已征繳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進行差額清算(包含單位和個人繳費部分),多退少補 。
【臺州用人單位1月至10月份社保費要補繳嗎?】
【基數調整】
近日,省人力社保廳、省財政廳、省統計局、省醫療保障局、省稅務局聯合印發《關于公布2022年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浙人社發〔2022〕86號),明確2021年浙江省非私營和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加權平均工資為89240元 。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2022年度月繳費基數上限按22311元(月平均工資的300%)執行,繳費基數下限不調整,仍按2021年度基數下限3957元執行 。失業、工傷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參照上述標準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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