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北京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的通知解讀


三、主要內容
(一)實施緩繳政策單位范圍
1.本市所有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中小微企業和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參保單位) 。
2.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組織參照執行 。
(二)緩繳期限
2022年7月至2022年9月的職工醫保單位繳費部分實行暫緩征收,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
(三) 企業劃型確定
中小微企業按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告》(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等劃型規定予以確認 。
【2022北京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的通知解讀】(四)緩繳措施
符合條件的參保單位免申即享,無需提出緩繳申請即可享受緩繳單位繳費政策 。
(五)緩繳費款的繳納時間
參保單位緩繳的職工醫保費最遲應于2023年2月23日前繳清,免收滯納金 。逾期未繳的,從2023年3月1日起,對參保單位緩繳的職工醫保費按規定加收滯納金,參保職工的職工醫保個人權益如實記錄 。
(六)緩繳期間待遇保障
實施緩繳期間,不影響參保職工享受當期職工醫保待遇 。參保職工出現離職、申請辦理職工醫保退休人員待遇、辦理關系轉移等情形的,參保單位應為其補齊緩繳的職工醫保單位繳費 。緩繳的參保單位出現注銷等情形的,應在注銷前繳納緩繳的繳費 。
四、其他
各有關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加強溝通協作,健全工作機制,確保政策落實到位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