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珠海市初中學業水平體育考試工作實施方案

2020年珠海市初中學業水平體育考試工作實施方案
為做好2020年我市初中學業水平體育考試(以下稱“中考體育考試”)工作,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4年全省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粵教體函〔2013〕44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考試性質和要求
中考體育考試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貫徹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下稱《標準》),完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引導學生養成自覺鍛煉習慣和健康生活方式,促進社會、學校、家長對學生體質健康狀態的關心和重視,切實增強學生體質的重要措施 。各區教育部門和各學校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加強對中考體育考試的組織領導,制定切實可行的中考體育考試實施方案,確保中考體育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
二、考試對象
符合我市2020年初中學業水平報名條件的考生 。
三、時間安排
(一)考試時間:待定,將根據疫情發展情況及初三學生開學時間另行補充通知,具體考試時間由各區教育局確定并通知考生,各區須按補充通知(待發)要求將考試具體安排、秩序冊報市招生辦 。
(二)報名時間:待定,將根據疫情發展情況及初三學生開學時間另行補充通知,考生必須同時在珠海中考管理系統上選定體育考試項目,一經選定,不得更改 。
四、考試內容
2020年我市中考體育內容包括學生初中三年級《標準》測試成績及體育考試成績兩項 。
體育考試內容分必考科目和選考科目:
(一)必考科目:中長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或100米游泳,由考生自主選擇一項 。
(二)選考科目:在三級連續蛙跳、投擲實心球、一分鐘跳繩、足球25米繞桿運球、籃球半場來回運球上籃五個項目中,由考生自主選擇一項 。
各學校須對考生報考項目給予科學、合理的指導,并認真做好備考工作 。
五、考試成績計算辦法
(一)2020年初中學業水平體育單科成績滿分為45分,計入我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總分 。
(二)2020年我市中考體育單科成績由《標準》測試成績(占5%)和體育考試項目成績(占95%)組成 。其中:
1.初中三年級學生《標準》測試成績及格者得滿分,不及格者不得分 。各學校將《標準》測試成績制成紙質(蓋單位公章)和電子文檔各一份,區屬學校先報區教育部門匯總,各區教育部門將匯總成績按補充通知(待發)要求報送市招生辦 。
2.體育考試項目成績取必考科目和選考科目兩科考試成績得分的平均分,平均分超過100分的按100分計 。
(三)社青考生
1.應屆生:中考體育成績計算辦法同上,《標準》測試成績由現學籍所在學校提供,并加蓋公章 。
2.往屆生:中考體育考試成績占100%(不需提供《標準》測試成績),其它同上 。
六、考試規則及評分標準
(一)《標準》按照教育部規定執行 。
(二)必考科目:中長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評分標準采用:《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初三年級標準 。超過110分值成績(男:3'05",女:2'35")一律計為120分(見附件1) 。游泳項目評分標準:從蛙泳、自由泳(即爬泳)、仰泳、蝶泳四種泳姿中選擇一種泳姿,限時7分鐘完成考試,其它要求見《2020年珠海市體育中考游泳項目實施方案》(附件2) 。
(三) 選考科目執行《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4年全省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粵教體函〔2013〕44號)中的《廣東省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項目規則及評分標準》(見附件3),其中一分鐘跳繩、足球25米繞桿運球、籃球半場來回運球上籃可有2次考試機會,取最好一次成績;三級連續蛙跳、投擲實心球可有3次考試機會,取最好一次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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