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佛山積分入學計分標準 2021佛山市禪城積分入學要求

入學總積分=基礎分+加分+各區自定指標分
基礎指標:包括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就業;
加分指標:包括個人技能,特定的公共服務崗位,科技創新,表彰獎勵,競賽獲獎,社會貢獻,投資納稅,衛生防疫,住房公積金繳交,計劃生育;
各區自定指標:指各區結合自身實際設定的加分項目 。
基礎指標
(一)合法穩定住所
1.居住證
得分標準:居住時限每滿1年積10分,最高可計120分 。居住證(暫住證)未按要求續期的斷開時間不計算,其余有效居住證(暫住證)時間可連續計算,斷開之前之后累計的時間滿1年都可以加分 。
2.房產情況
得分標準:本人、配偶或本人直系親屬(父母、子女)在佛山市擁有合法房產(含住宅和非住宅),按房產建筑面積每平方米積1分計分,擁有多個房產證明的,按各產權面積相加的總面積計算積分,最高可計144分 。能提供房產完稅材料的各區可結合實際情況在自主加分指標項中另外再設加分 。
3.租住房屋
得分標準:申請人租住在我市出租屋(已在我市流動人口綜合信息系統或佛山房屋租賃交易監管服務平臺登記備案,不包含自住和借住親友房屋的),每滿1年計5分,最高可計30分 。出租屋登記備案斷開時間不計算,其余有效登記備案時間可連續計算,斷開之前之后累計的時間滿1年都可以加分 。在我市內先租住房屋再購置合法房產(含住宅和非住宅),兩項分值不可累加計算 。
(二)合法穩定就業得分標準:在廣東省內參加社會保險的,每滿1年積5分,最高分值50分;在我市內參加社會保險的,每滿1年再積10分,額外積分最高可計100分,合計最高分值150分 。
加分指標
(一)個人文化、技能
1.職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資格得分
得分標準:初級技工為20分,中級技工為40分,高級技工、專業技術資格初級為50分,技師、專業技術資格中級為60分,高級技師、專業技術資格高級為80分 。按最高職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資格計分,不累加計分 。
(二)特定的公共服務崗位積分
得分標準:在本市從事環衛、公共交通駕駛員工作的公共服務崗位人員,每滿1年積8分,最高分值80分 。
(三)科技創新
得分標準:近5年內獲得國家發明專利,專利權人、發明人每獲得1項積50分 。多人共有專利的,專利權人、發明人所得分數按50/(人數+1)計算,如為第一專利人(專利權人、發明人)的,加計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 。專利權人和發明人為同一人不重復計分,多項可累計積分 。
【2021年佛山積分入學計分標準 2021佛山市禪城積分入學要求】
近5年內獲得實用新型專利:專利權人、發明人獲得1項積40分 。多人共有專利的,專利權人、發明人所得分數按40/(人數+1)計算,如為第一專利人(專利權人、發明人)的,加計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 。專利權人和發明人為同一人不重復計分,多項可累計積分 。
近5年內獲得外觀設計專利:專利權人、發明人獲得1項積20分 。多人共有專利的,專利權人、發明人所得分數按20/(人數+1)計算,如為第一專利人(專利權人、發明人)的,加計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 。專利權人和發明人為同一人不重復計分,多項可累計積分 。
(四)表彰獎勵
得分標準:在佛山市工作生活期間獲得縣處級黨委、政府表彰獎勵的每次積10分,最高不超過20分;獲得地廳級黨委、政府表彰獎勵的每次積20分,最高不超過40分;獲得省部級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獎勵的每次積40分,最高不超過80分 。我市鎮(街道)黨委(黨工委)表彰獎勵按縣處級級別積分 。以上不同級別表彰獎勵分值可累計積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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