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東莞石碣鎮中小學招生入學方案 東莞市石碣公辦小學入讀名單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我鎮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管理,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文件規定以及市教育局《東莞市2022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
一、招生對象
1.小學一年級:年滿6周歲(即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沒有學籍信息的適齡兒童;
2.初中一年級: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有正常學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3.義務教育學校不實行留級制度 。因身體狀況確需延緩入學的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按規定向石碣鎮教育管理中心提出申請,教育管理中心審核同意后延緩一年入學 。
二、招生辦法
(一)公辦學校
1.招生對象: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符合市、鎮優待政策的適齡兒童少年,以及積分制入學的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2.招生辦法:
(1)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按照相對就近、周邊調配、學區對口入學相結合的原則,將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安排到鎮內各公辦學校就讀 。由于入戶人數激增及入戶較遲,難以提前規劃學位,今年義務教育階段公辦中小學學位優先安排給2022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入戶的學生(入戶時間以戶口簿上遷入的時間為準),7月1日至8月31日新入戶到石碣的適齡兒童,原則上今年不安排到公辦學校,等下一學年再統籌安排公辦學位 。
戶口為城中社區集體戶口,且父母在我鎮有清晰產權房產(需提供房產證)的,適齡兒童原則上安排到對應的公辦學校,但如果該學校報名人數多于對外招生計劃數的,將通過電腦派位或抽簽的方式確定錄取學校;戶口為城中社區集體戶口,且父母在我鎮無清晰產權房產的適齡兒童少年,如學區內學校學位不足時,將通過電腦派位或抽簽等方式確定錄取學校 。具體學區安排見附件1 。
(2)符合市、鎮優待政策適齡兒童少年 。由鎮招生領導小組按實際學位情況統籌安排,以轄區內的公辦學校解決為主;公辦學位不足的,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解決 。
(3)積分制入學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按照《東莞市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實施辦法》(東府〔2020〕31號)《東莞市義務教育階段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積分制入學積分方案》(東府〔2020〕32號)和《關于延長〈東莞市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實施辦法〉和〈東莞市義務教育階段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積分制入學積分方案〉文件有效期限的通知》(東府函〔2022〕50號)執行 。
(二)民辦學校
1.招生對象: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和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
2.招生條件:
(1)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可直接申請民辦學校;
(2)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落實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可選擇父或母一方作為“家長方”,按規定申請民辦學校 。其中:
家長方是東莞市戶籍的,可直接申請民辦學校;
家長方是中國境內非東莞市戶籍的,在網上報名期間須持本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或在本市辦理有效居住登記;在網上報名時間結束后申請補錄入學的,須持本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 。
家長方是港澳臺戶籍的,在網上報名期間須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居住證》或《港澳臺居民居住證領取憑證》;在網上報名時間結束后申請補錄入學的,須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 。
家長方是外國國籍的,須持有效護照、簽證或居留許可等證件 。
3.招生計劃:民辦學校須嚴格按照標準辦學規模制訂招生計劃 。
4.招生類別:分為“直升入學”和“對外招生”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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