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塘廈小學入學政策 2022東莞塘廈鎮中小學招生入學方案( 四 )


3. 已通過政府購買民辦學位解決的小學戶籍生,未能申請轉入公辦學校的,繼續在原學校通過購買學位解決 。
4. 其他優待政策學生,由教育管理中心根據相應類型的報讀及安排原則統籌安排 。
初中:申請初二學生(含戶籍生、積分入學及優待政策學生)全部安排到塘廈第二初級中學就讀,不實行學區劃分和電腦派位 。初三學生繼續在鎮內民辦初中全額購買學位的辦法解決(服務收費項目除外) 。
(四)受理辦法
1. 未通過政府購買學位的,已在我鎮民辦學校就讀戶籍學生 。在規定的受理時間內,將相關申請資料一式三份上交到現在所就讀的民辦學校招生辦公室,由民辦學校匯總后上報到教育管理中心 。
2. 通過政府購買學位已在我鎮民辦小學就讀的戶籍小學生 。在規定的受理時間內,將相關申請資料一式三份上交到現在所就讀的民辦學校招生辦公室,由民辦學校匯總后上報到教育管理中心 。按照省標準班額可申請的學校及年級見招生計劃(附件2) 。
3. 通過政府購買學位已在我鎮民辦初中就讀的,申請轉學第二初級中學初二年級學生(含戶籍生、積分入學及優待政策學生) 。在規定的受理時間內,將相關申請資料一式三份上交到現在所就讀的民辦學校招生辦公室,由民辦學校匯總后上報到教育管理中心核查 。初二年級統一安排到塘廈第二初級中學就讀,如果家長不愿意轉入塘廈第二初級中學,將自行負擔學費 。
4. 不在我鎮就讀的戶籍適齡學生 。在規定的受理時間內,將相關申請資料一式三份交到教育管理中心登記,經公安分局和不動產登記中心審核后統籌安排 。
上述安排結果,由所錄取的公辦學校負責通知家長 。插班生具體到校注冊時間和注意事項,以各公辦學校通知和安排為準 。
(五)受理材料
1.家庭戶:戶口簿、出生證、原學校打印的《學籍信息表》、《2022年秋季學期公辦學校入學申請表》(附件5)、不動產證(住宅)等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驗原件收復印件 。
2.集體戶:戶口簿、出生證、原學校打印的《學籍信息表》、《2022年秋季學期公辦學校入學申請表》(附件5)、租房合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或現居住樓盤管理處開具的租住證明)等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驗原件收復印件 。
第二部分 非戶籍學生積分制入學
(一)申請條件及積分辦法
符合申請條件的非東莞市戶籍學生均可網上報名申請,申請條件及積分計分辦法等按照《東莞市義務教育階段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積分制入學積分方案》及相關通知執行 。
(二)志愿填報
1.起始年級(小學一年級及初中一年級) 。
小學志愿:第二小學、第三小學及“積分補貼”;
初中志愿:“電腦派位”及“積分補貼”
2.其他年級 。
“積分補貼” 。
(三)安排原則
1.起始年級學生必須在網上填報不重復的入學志愿,最后一個志愿須為申請“學位補貼” 。
2.小學按照積分制入學各學校起始年級招生學位計劃數,以起始年級積分高低順序錄取,直至該學校滿額為止 。初中按照積分制入學全鎮起始年級招生學位計劃數,以起始年級積分高低順序錄取后采用電腦派位的方式確定入讀學校 。
3.起始年級放棄公辦學校學位的,若入讀本鎮民辦學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招生平臺進行志愿修改,方能按文件給予相應檔次的學位補貼 。放棄注冊或未到安排就讀的學校注冊的,視為自動放棄學位 。
4.已在塘廈鎮民辦學校就讀的非起始年級學生,申請成功后可享受相應檔次的學位補貼;未在塘廈鎮民辦學校就讀的,須通過全市民辦學校統一電腦派位或聯系塘廈鎮民辦學校補錄,注冊入讀后方可享受學位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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