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寮步學前教育補貼實施方案 寮步鎮戶籍適齡兒童學前教育補貼

為進一步提高我鎮學前教育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 , 妥善解決寮步鎮戶籍學前適齡兒童入讀公辦幼兒園需求與公辦幼兒園學位不足的矛盾 ,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促進學前教育普惠健康發展行動方案和廣東省推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18〕28號)、《東莞市發展學前教育第三期行動計劃(2017-2020年)》(東教〔2015〕4號)等文件精神 , 結合我鎮實際 , 制定本方案 。
一、補貼項目
設立寮步鎮戶籍適齡兒童學前教育補貼(以下簡稱“學前教育補貼”) , 對未在我鎮公辦(鎮辦)幼兒園就讀的、符合條件的本鎮戶籍適齡兒童進行補貼 。
二、補貼對象
學前教育補貼對象為未在我鎮公辦(鎮辦)幼兒園就讀的寮步鎮戶籍適齡兒童 , 并且同時符合以下兩項條件:
(一)每學期開學前已入戶寮步 。秋季為每年8月31日前入戶 , 春季為市教育局公布的當年春季幼兒園開學日以前入戶 。
(二)足齡入讀幼兒園 。入讀年齡計算辦法按秋季招生相關規定執行 , 即小班滿三周歲 , 中班滿四周歲 , 大班滿五周歲 。
三、補貼標準
以學期為單位 , 每人每月補助350元 , 每人每學期共補助1750元 , 每學年共補助3500元 。每人申請次數累計不超過6個學期 , 每人補助總額不超過10500元 。
四、工作原則
學前教育補貼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 , 由各村(社區)負責組織實施 , 教育管理中心、財政分局協助開展 。各村(社區)要將該政策的實施納入當地社會管理統籌安排 , 把好審核關 。各有關職能部門明確職責 , 加強溝通 , 密切配合 , 齊抓共管 , 努力提高我鎮戶籍兒童學前教育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 。
五、申請程序
(一)申請時間 。學前教育補貼申請工作原則上為每學年一次 , 每次僅限申請上年九月至當年七月合共兩個學期的補貼 , 申請時間為每年五月的第一個工作日至最后一個工作日 , 逾期不再受理(如有特殊情況 , 以教育管理中心最新通知為準) 。另 ,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 , 2020年首次申請的學前教育補貼為2019年9月至2020年7月的補貼 , 補貼金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
(二)提交材料 。由家長向兒童戶籍所在村(社區)提交《寮步鎮戶籍適齡兒童學前教育補貼申請表》(附件1)、戶口簿復印件、指定銀行的家長銀行卡(或存折)復印件 。
【東莞寮步學前教育補貼實施方案 寮步鎮戶籍適齡兒童學前教育補貼】(三)審核公示 。由村(社區)對提交的材料原件進行核對 , 在材料復印件上加簽“與原件相符”以及審核人簽名 , 由村(社區)匯總填寫《寮步鎮____村(社區)戶籍適齡兒童學前教育補貼申請匯總表》(附件2) , 于每年6月15日前報至教育管理中心 。教育管理中心對各村(社區)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核 , 并對資料進行公示 , 公示期為7天 。公示無異議后 , 教育管理中心將資料報至財政分局 。
(四)資金發放 。財政分局將補貼資金發放至各補貼對象的銀行賬戶 。
六、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實施戶籍適齡兒童學前教育補貼工作的重要性 , 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 明確責任分工 , 健全工作機制 , 確保補助政策全面落實到位 。各村(社區)要切實做好補貼政策的組織實施;教育管理中心要積極指導和督促各村(社區)做好補貼政策實施工作 , 協調財政分局按時撥付補貼經費;財政分局要做好專項資金保障 , 按時下撥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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