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山高齡人員養老金發放標準 2019年中山養老金 每月多少

退休人員年齡
達到規定年齡的次月起分別按月加發
65周歲
10元
70周歲
15元
75周歲
20元
80周歲
25元
85周歲
【2021中山高齡人員養老金發放標準 2019年中山養老金 每月多少】30元
相關政策:
中山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第十八條
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參保人年滿65周歲(及以上,下同)的,每月加發基礎養老金,具體標準:年滿65周歲的,每月加發10元;年滿70周歲的,每月加發15元;年滿75周歲的,每月加發20元;年滿80周歲的,每月加發25元;年滿85周歲以上的,每月加發30元 。我市可根據本地實際調整年滿65周歲及以上參保人的基礎養老金標準 。加發的基礎養老金,從達到規定年齡的次月按相應標準發放;在本實施辦法實施之月前已達到規定年齡的,從本實施辦法實施之月起按相應標準加發 。加發的基礎養老金所需資金,由市財政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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