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職工醫保報銷比例 中山市職工醫保報銷比例

2021中山職工醫保報銷比例
【中山職工醫保報銷比例 中山市職工醫保報銷比例】普通門診就醫
1、統賬結合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
在選定的鎮街社區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醫保費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80%,個人自付20%;在選定的鎮街級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60%,個人自付40%;未經轉診直接到本市直屬(含直管)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醫保費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40%,個人自付60%;除緊急救治和搶救外,到非選定的其他醫療機構就醫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
2、單建統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
在選定的鎮街社區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醫保費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70%,個人自付30%;在選定的鎮街級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20%,個人自付80%;除緊急救治和搶救外,未經轉診直接到本市直屬(含直管)定點醫療機構或到非選定的其他醫療機構就醫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
門診特定病種報銷
門診特定病種不設起付標準 。參保人一類門診特定病種的醫保費用由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本辦法規定相應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類型的市內同級別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支付比例標準執行 。
統賬結合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二類門診特定病種的醫保費用由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80%,個人自付20%;單建統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二類門診特定病種的醫保費用由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70%,個人自付30% 。
住院報銷比例
參保人住院發生超過起付標準的醫保費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以下規定支付:
1.統賬結合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一級以下定點醫療機構支付95%,二級定點醫療機構支付92%,三級定點醫療機構支付90%,其余部分由個人自付 。
2.單建統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一級以下定點醫療機構支付92%,二級定點醫療機構支付90%,三級定點醫療機構支付85%,其余部分由個人自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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