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居民養老保險繳費補貼政策解讀 泗水居民養老保險繳費補貼政策

泗水居民養老保險繳費補貼政策
(一)縣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財政補貼,繳費補貼標準為:繳費 200 元補貼 40 元,繳費 300 元補貼 50 元,繳費 400 元補貼 60 元,繳費 500 元補貼 70元,繳費 600 元補貼 80 元,繳費 700 元補貼 90 元,繳費 800 元補貼 100 元,繳費 900 元補貼 110 元,繳費 1000 元補貼 120 元,繳費 1500 元補貼 150 元,繳費 2000 元及以上的補貼 200 元 。參保人員中斷繳費,補繳的不享受繳費補貼 。

【泗水居民養老保險繳費補貼政策解讀 泗水居民養老保險繳費補貼政策】(二)對符合城鄉居保參保條件的返貧致貧人員、低保對象、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二級以上)等特殊困難群體,縣政府按每人每年200元繳費標準為其代繳全部養老保險費;獨生子女死亡或傷殘(三級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滿49周歲)、節育手術并發癥人員(三級以上),縣政府按每人每年3000元標準代繳養老保險費,并按規定給予補貼 。
(三)對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父母和落實絕育措施的農村雙女戶父母參保,由縣政府在統一繳費補貼標準的基礎上再給予每人每年40元補貼 。
政府代繳特殊群體為符合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鄉居民,如果一人有多重身份的,只能選擇一種身份進行代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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