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公租房申請條件 昆山公租房租房補貼申請指南

申請條件:
1.租房補貼申請人具有昆山市戶籍并連續滿5年以上(含5年) 。
家庭成員是指:
(1)申請人夫婦及其同一戶籍并共同生活的子女;
(2)正在服義務兵役的子女;
(3)在外地讀書的未婚子女;
(4)原同戶籍的服刑人員;
(5)與申請人夫婦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關系,且在同一戶籍并共同生活的人員 。
2.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8平方米以下(含18平方米) 。
住房建筑面積是指:
(1)家庭成員名下現有的全部私有房產;
(2)家庭成員名下現承租的全部公有住房;
(3)家庭成員曾經購買過的保障性住房;
(4)申請家庭直系親屬房產的總住房面積;
(5)家庭成員在申請前5年內已轉讓的私有房產;
(6)家庭成員在申請前5年內已被拆遷的房產;
(7)家庭成員有實際居住權但沒有辦理產權的房產(包括農村宅基地住房) 。
其它條件及說明:
1.年滿35周歲的未婚人員、離異或喪偶不帶子女的單身人員也可視作一人戶提出申請公租房租房補貼住房保障方式 。
2.新就業人員可申請公租房租房補貼住房保障方式 。
3.中等偏低收入家庭可申請公租房租房補貼和經適房購房補貼二種住房保障方式 。
4.外來務工人員原則上由其所在單位提供公租房進行住房保障 。
5.單親家庭離婚前有大于保障面積的產權房,提出住房保障申請,辦理離婚手續年限須滿5年 。
6.申請人未成年時隨同父母享受過住房保障的,成年后獨立組成家庭時可作為申請人申請住房保障,且只能享受一次購房補貼資格 。
7.非同一戶籍的一對夫婦只可任選一地申請住房保障 。
申請材料
1.申請書;
2.戶口簿、家庭人員身份證、婚姻關系證明(喪偶或離異的提供相關證明);
3.各種類的收入證明:近12個月工作單位收入證明、工資發放憑證、銀行工資發放明細等3項中至少提供2項,以及城市管理辦事處、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村委會的收入證明,市民政局、總工會發放的低保、特困證明;同時須提供住房困難家庭經濟狀況申報表和昆山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誠信承諾及授權聲明;
4.現有住房情況證明:包括房產證、租房合同,或由城市管理辦事處、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 。
補貼標準
1.補貼基準:1人戶每人每月30元/平方米,2人戶每人每月25元/平方米,3人戶(含)至6人戶(含)每人每月22元/平方米,6人戶以上每人每月20元/平方米 。
2.新就業人員、中等收入偏低住房保障對象按補貼基準的30%進行補貼 。
3.低收入住房保障對象按補貼基準的70%進行補貼 。
4.最低收入、特困住房保障對象按補貼基準的95%進行補貼 。
5.補貼基準的制定應根據租賃市場價格變化,每年由市物價、財政、住建部門共同確定并報市政府批準 。
6.租房補貼從申請手續被核準的次月起發放 。
【昆山市公租房申請條件 昆山公租房租房補貼申請指南】其他注意事項
1.公租房租房補貼保障的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因家庭經濟收入增加而脫保但未超過低收入標準的,將按低收入標準進行租房補貼 。
2.公租房租房補貼保障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因家庭經濟收入增加而超過低收入線但未超過中等偏低收入線的,將按中等偏低收入標準進行租房補貼 。
3.公租房租房補貼保障的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因家庭經濟收入增加而超過中等偏低收入線的,停止發放租房補貼 。
4.公租房租房補貼保障的住房困難家庭,因經濟條件變化,且符合政府購房補貼條件的,可申請購房補貼 。申請被核準后須退出公租房租房補貼保障序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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