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員工休完產假離職單位還能申請生育津貼嗎?

佛山員工休完產假離職單位還能申請生育津貼嗎?
1、用人單位已經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符合國家政策的參保職工從參保繳費次月1日起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從停止繳費月的次月1日起停止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
職工按照規定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其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原工資標準逐月墊付,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撥付給用人單位 。
2、參保職工休完產假(產假期間是按時足額繳納社保費)后離職的,且用人單位已按規定發放產假工資的,單位可按規定提供相應資料到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撥付生育津貼 。
3、但職工在分娩(終止妊娠)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的上月未參保繳費,在分娩(終止妊娠)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當月或之后才參保并繳納生育保險費的,不能享受生育醫療費報銷,不能享受產假(或計劃生育假期)期間的生育津貼 。
溫馨提示:
①職工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滿1年并且用人單位已經向其墊付生育津貼的,用人單位須在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的次月1日起1年內,向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撥付生育津貼 。
【佛山員工休完產假離職單位還能申請生育津貼嗎?】②如果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未滿1年的,用人單位按規定向職工墊付生育津貼后,待該職工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滿12個月的次月1日起1年內,向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撥付生育津貼 。
③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生育保險待遇申請的,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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