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辦理流程

第一步 學校公示
高校于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組織符合條件學生自愿申請該補貼,申請材料包括:《廣東省城鄉家庭困難高校畢業生求職補貼申請表》、高校畢業生所持家庭困難的相關證件(證明)、身份證等原件(查驗)及復印件,個人銀行賬戶 。所在高校對學生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人員名單在校園內公示5個工作日 。
【佛山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辦理流程】
第二步 窗口或網上申請
在每年4月20日前,由高校在組織公示通過的補貼對象在網上填寫《廣東省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和《廣東省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人員花名冊》 。打印后簽名蓋章,持申請資料到受理機構提出申請;或將簽名蓋章的申請表、花名冊和所需申請資料拍照上傳系統,通過網上提交受理機構辦理 。
第三步 受理
受理機構審核申請資料,辦結窗口受理或網上申請受理程序,向申請人發送電子受理回執,并報審核機構審核 。
第四步 審核
審核機構對受理機構提交的申請資料進行審核,7個工作日內加具審核意見 。
第五步 公示
審核機構對已通過審核的申請進行匯總,將申請人信息及申請事項、審核情況等信息通過網站、服務窗口等渠道進行公示 。公示無異議的,報審批機構審批 。
第六步 審批
第七步 資金劃撥
審批通過后,將資金劃撥至高校畢業生個人銀行賬戶 。如打款不成功的,將補貼資金退回至專項資金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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