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佛山市職稱評審收費標準 佛山市職稱補貼

收費標準:
受理申報材料時,申報人相應繳納的費用分別為:高級工程師780元/人、工程師450元/人、助理工程師(含技術員)280元/人、答辯費140元/人(對需要答辯的人員收取)、論著鑒定費200元/人(對需進行論著鑒定的人員收取) 。
注意:評審費直接繳入市財政非稅專項賬戶,一經繳納,不予退款 。
收費依據:
評審收費按《關于轉發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復函〉的通知》(粵人發〔2007〕35號)規定的標準收取 。
有關政策:
1.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不作統一要求 。
2.對于已調整職稱評價標準條件、學歷資歷年限要求按照國家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框架確定的系列(專業),包括省內各高校、職稱自主評審試點單位開展的評審工作,資歷年限的計算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對于仍執行省頒布的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學歷資歷年限要求按照省標準框架確定的系列(專業),資歷年限的計算截至2020年8月31日 。詳細資格條件可通過職稱系統的資格條件欄目查看 。
【2020年佛山市職稱評審收費標準 佛山市職稱補貼】3.除法律法規對學歷要求有規定的系列(專業)外,在職稱評審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級技工班畢業生與中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高級工班畢業生與大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與本科學歷人員同等對待 。
4.專業技術人才取得相應國家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的,可視同其具備我省對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層級職稱的條件職稱評審時,資歷自職業資格評價通過日期起算申報高一層級,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具體參照附件1 。
5.繼續教育條件按照《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執行,申報評審時原則上需提供2020年《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 。暫未完成2020年度繼續教育學習任務的,可用個人承諾書作為繼續教育證明材料申報,評審通過后提交《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則可確認發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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