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寧鄉啟動禁養區內畜禽養殖退出執法行動

為全力推進秀媚鄉村建設,有效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今年2月,寧鄉縣發布了《關于禁養區內畜禽養殖場限期退出養殖的公告》,在進行為期一個月的調查 摸底及廣泛宣傳后,3月14日,寧鄉縣正式啟動禁養區內畜禽養殖退出執法舉動,逐一對禁養區內畜禽養殖場下達《責令停止排污決心書》 。
當日,采訪人員尾隨縣環保局執法人員來到了黃材鎮新橋村一處生豬養殖場 。采訪人員看到該養殖場就建在村道旁的居民區,而且沒有任何養殖廢水、廢渣污染防 治措施,豬場的排污口裸露在路邊,氣味尤其難聞,糞便和污水沒有經過任何的處理,然后通過暗道直接排放到了對面的河流里面,對當地環境存在嚴重影響 。
寧鄉縣環境監察大隊執法人員潘文武表示,這個主要存在下面三個問題,這個生豬養殖場豬糞干濕未分離,整個養殖場雨污沒有進行有效的分離,生存區 和養殖場混合在一起,另外它的廢水廢渣沒有經過有效的處理直接排入河中 。隨即,縣環保局執法人員現場向養殖場盡職人下達了《責令停止排污決心書》 。養殖場 盡職人閔有元主動承認自己的豬場污染了環境,表示支持政府工作,將按請求退出養殖 。【湖南寧鄉啟動禁養區內畜禽養殖退出執法行動】

寧鄉縣禁養區劃定范圍包括:縣人民政府劃定的生存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縣城規劃區、景色名勝區、旅行度假區、自然保護區、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核心區 及緩沖區、各鄉鎮主要集鎮規劃區及其以外的居民集中區、醫療區、文教科研區、工業區等人口集中區域;小二型及以上水庫、庫容5萬立方米骨干山塘周邊陸域 500米范圍;溈烏楚靳四大水系縣域干流及主要支流兩岸500米范圍;公路鐵路等主要交通干線500米范圍;法律、法規規定的禁養區域 。
根據寧鄉縣《關于禁養區內畜禽養殖場限期退出養殖的通告》規定,溈江兩岸、寧灰線公路兩側的畜禽養殖場須在2016年6月30日之前盡成退出,禁養區內所有畜禽養殖場須在2017年12月31日前所有盡成退出 。(源自: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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