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外人員在金華補領/換領身份證所需材料

一、辦理條件:
本省籍人員,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可以到省內任一公安機關派出所或辦證中心申請辦理 。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
二、辦理材料:請點擊此處進入“浙江政務服務網”查詢 。
未滿16周歲的,由父母或其他監護人陪同,須出示監護人的身份證原件,通過系統查詢和政務信息共享可以查明監護關系的,不要求提供(建議帶著原件)
三、辦理流程:
(一)申請人提出申請、提交材料;
(二)公安派出所(辦證中心)審核后,報縣級公安機關簽發,省廳制證中心統一制證 。
(三)制證完成后,窗口領取或快遞到付 。
市外人員在金華補領/換領身份證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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