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異地換領身份證 南通省外戶籍身份證換領指南

南通省外戶籍身份證換領指南
申辦條件:
省外人員:
省外戶籍人員身份證有效期滿,應當在期滿前三個月內申請換領 。或者因姓名、出生日期、戶籍地址變更,也可以申請換領身份證 。
申辦要求及材料:
異地受理(非南通地區):
1.年滿16周歲公民, 須提供居民身份證、居住證、居民戶口簿、機動車駕駛證、暫住登記、護照等公安機關簽發有效身份證件;
2.同時提交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相關證明材料之一; 3
.未滿16周歲公民:由監護人陪同代為辦理,須交驗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和居民戶口簿(如未登記父母子女關系,則須提交申請人出生醫學證明或其他證明監護關系的材料),以上需原件 。
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和其它需要換發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 。
辦理地點:點擊查詢
法定時限:
60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
25個工作日
注:信息來源南通公安微警務官微
【南通異地換領身份證 南通省外戶籍身份證換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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