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起沈陽新冠病毒相關檢測價格再降低

6月10日起沈陽新冠病毒相關檢測價格再降低
為貫徹落實《國家醫保局辦公室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醫療救治組關于進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和抗原檢測價格的通知》有關要求,遼寧省醫療保障局、遼寧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印發《關于進一步降低新冠病毒相關檢測價格的通知》,從6月10日起,再次降低新冠病毒相關檢測價格 。
一、公立醫療機構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價格,單人單檢最高限價每人份16元,多人混檢最高限價仍為每人份3.2元
二、公立醫療機構新冠病毒抗原檢測價格,公立醫療機構開展的新冠病毒抗原檢測服務,按照“價格項目+檢測試劑”的方式收費 。其中,“新冠抗原檢測”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最高限價每人份2元;新冠抗原檢測試劑(含采樣器具)按照實際采購價格零差率銷售;“價格項目+檢測試劑”總費用不高于每人份6元

【6月10日起沈陽新冠病毒相關檢測價格再降低】三、公立醫療機構新冠病毒抗體檢測價格,公立醫療機構開展的新冠病毒抗體檢測服務,按照“價格項目+檢測試劑”的方式收費 。其中,“新冠抗體檢測”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最高限價每項10元;新冠抗體檢測試劑按照實際采購價格零差率銷售;“價格項目+檢測試劑”總費用不高于每項15元
上述新冠病毒相關檢測價格均為政府指導價,公立醫療機構實際收費標準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
非公立醫療機構,以及醫學檢驗實驗室等社會檢測機構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服務,定價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體現保本微利、質價相符,不得借疫生不義之財,倡導參照當地公立醫療機構新冠核酸檢測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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