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個體工商戶減征地方六稅兩費政策

個體工商戶減征地方“六稅兩費”
【享受主體】
個體工商戶
【優惠內容】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 , 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 , 對個體工商戶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個體工商戶已依法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優惠政策的 , 可疊加享受此項優惠政策 。
【享受條件】
個體工商戶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 , 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的稅額幅度 , 享受稅收優惠 。
【政策依據】
【九江個體工商戶減征地方六稅兩費政策】《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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