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西安惠民殯葬補助節地生態安葬獎補政策實施細則通知( 二 )


第六條 設施保障
區縣(開發區)民政部門和市屬殯葬事業單位要指導轄區(所屬)公益性公墓和經營性公墓配套建設能夠滿足不同安葬需求的節地生態安葬區域,提供更多、更優質的可供群眾選擇的節地生態安葬服務產品 。為不保留骨灰、不設立墓碑者建立統一的紀念設施,滿足群眾的祭奠需求 。
第七條 檔案管理
(一)區縣(開發區)民政部門要建立完善惠民殯葬補助和節地生態安葬獎補檔案管理制度,對檔案統一管理,指定專人負責;
(二)檔案資料應按年度和惠民殯葬補助、節地生態安葬獎補政策分類歸檔,實行一政一檔,一人一件、統一編碼;
(三)歸檔的檔案資料應當真實完整、圖文清晰;
(四)加強檔案資料的保密,不得損害獎補對象的合法權益,未經逝者家屬(親屬)同意,不得對外公開檔案資料內的有關內容 。
第八條 工作職責
實施惠民殯葬補助、節地生態安葬獎補政策是市委、市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各街道辦事處(鎮)和各區(縣)、開發區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協調配合,精心組織,抓好落實 。區縣(開發區)民政部門要做好惠民殯葬補助和節地生態安葬獎補政策的宣傳和組織實施工作,落實好惠民殯葬補助和節地生態安葬獎補政策,規范資金使用管理,并根據本細則結合轄區實際制定本區(縣)實施細則 。各區縣(開發區)財政部門要加強資金使用監管,確保資金及時撥付到位,并會同民政部門建立督查制度,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各街道辦事處(鎮)做好惠民殯葬補助和節地生態安葬獎補政策的宣傳 。完成受理申請和資格審核工作,協助區縣(開發區)民政部門做好資金發放工作 。其他相關部門在職責范圍內要做好政策宣傳和落實工作 。
第九條 監督管理
(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出具虛假火化、骨灰安葬(放)或節地生態安葬葬式葬法證明;
(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騙取、套取獎補資金;
(三)各提供生態安葬和骨灰樓(堂)存放等功能的公墓或殯葬服務機構要做好節地生態安葬人員檔案的管理,不得為已領取節地生態安葬獎補資金后,又違規變相為逝者刻制墓碑或將寄存的骨灰再葬等違反獎補政策的違規行為提供便利;
(四)任何領取節地生態安葬獎補資金的個人不得以方便紀念或入土為安為由,為逝者變相刻制墓碑或將寄存的骨灰取出再葬 。
違反上述第一、二、三、四款規定的單位和個人,除依法追究相關責任、追還獎補資金外,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
第十條 附則
(一)本《實施細則》由西安市民政局負責解釋 。
(二)享受在職和離退休人員、失業人員、工傷人員喪葬費補助,困難群眾殯葬救助和特困人員基本喪葬費補助政策的人員不享受本惠民殯葬補助政策 。
(三)本《實施細則》自2021年9月1日施行,執行時間為5年 。(2021年9月1日0:00前的相關去世(購墓)人員不享受本政策) 。
(四)本《實施細則》實施期間,若國家、省出臺新的相關政策,則按新政策執行 。
附件:1.西安市惠民殯葬補助申請審批表.docx
2.西安市節地生態安葬獎補申請審批表.docx
3.西安市節地生態安葬獎補政策葬式葬法證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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