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舉報公司不給交公積金 南京市內公司不交公積金怎么舉報

【如何舉報公司不給交公積金 南京市內公司不交公積金怎么舉報】根據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實施細則里第二章住房公積金登記第四條單位繳存登記里規定: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等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均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向公積金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 。城鎮個體工商戶可比照上述單位辦理 。(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 , 辦理工商登記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可以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 , 其繳存住房公積金屬于自愿行為 , 不具有強制性 。)

第五條單位職工繳存登記里規定:單位應當為以下職工辦理繳存登記:
1、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并領取工資人員;
2、與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并領取工資的勞動者 , (包括勞務派遣人員和進城務工人員);
3、經有權部門認定與單位有勞動關系并領取工資或者傷殘津貼的勞動者 。
如單位不繳、少繳公積金 , 建議投訴職工本人攜帶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費清單、工資收入證明(單位工資條、銀行收入流水等)、身份證到相應分中心柜面辦理 , 單位已在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設公積金賬戶的 , 到公積金賬戶開設所屬分中心辦理投訴登記手續 , 單位沒有建制開戶的 , 按勞動合同注冊地到所屬分中心辦理投訴登記手續 。最終以柜面審核結果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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