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中級職稱落戶政策 成都市中級職稱落戶

一、入戶條件:
非本市戶籍45周歲以下中級職稱及以上專業技術人才,在本市同一用人單位連續繳納社保1年以上,經單位推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證后,可按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的合法穩定住所、單位集體戶、單位所在地人才中心集體戶的順序申請本人落戶 。
二、所需材料:
1、入戶申請表;(公安辦證中心現場領取或上網下載)
2、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聯系函;(原件)
3、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成都市中級職稱落戶政策 成都市中級職稱落戶】4、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6、入直系親屬住房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7、入直系親屬戶口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入戶地居民戶口簿、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8、入單位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首頁、本人無房佐證材料 。(原件)
9、入人才集體戶的提供:本人無房佐證材料 。(原件)
備注:
1、省內居民申請辦理遷移前,必須到居住地派出所進行居住登記 。
2、申請人或直系親屬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按相關政策同時申請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落戶,所需材料參照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服務指南 。
3、入集體戶的,應在本市無住房 。
4、中級職稱及以上專業技術人才,經四川省人社廳、成都市人才服務中心或各區(市)縣人社部門所屬公共就業和人才中心認證后,本人持相關材料到落戶地公安辦證中心申請辦理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咨詢服務熱線: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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