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長春城鄉居民醫保生育待遇 2020年長春市城鎮居民醫保

2020年1月1日起 , 長春市城鄉居民醫保走進“統籌時代” ,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正式實施 , 打破城鎮、農村戶籍限制 , 實現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同城同待遇 。
原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原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兩種制度在“覆蓋范圍、籌資政策、保障待遇、醫保目錄、定點管理、基金管理、經辦信息人員”等七個方面實現全面統一 。城鄉居民不再受戶籍身份的限制 , 按照統一的政策參保繳費并享受待遇 , 破除了醫保體系中的“二元制”結構 , 充分體現了醫療保障體系的公平性 。

?;?、傾大病、減負惠民依然是長春市醫保政策的主線 。
新政的實施 , 讓城鄉居民醫保待遇在現有基礎上實現新的提升 。原居民參保人員新增并提升4項待遇 , 原新農合參合人員新增并提升9項待遇 。
生育待遇
【2020長春城鄉居民醫保生育待遇 2020年長春市城鎮居民醫保】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女性參保人員 , 在本市統籌區域內住院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支付范圍內的生育醫療費用 , 按照定額標準支付 。以生育定點醫院級別、分娩方式以及附加手術治療劃分支付定額(具體標準見下表) 。異地生育人員自申請通過之日起待遇生效 , 有效期至本次生育結束 , 支付額度為本市定額標準的90% 。未履行規定程序 , 自行異地生育人員的支付額度為本市定額標準的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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