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使用共享電動自行車需要自行攜帶安全頭盔嗎?

【廊坊使用共享電動自行車需要自行攜帶安全頭盔嗎?】廊坊使用共享電動自行車需要自行攜帶安全頭盔嗎?
《河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 , 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經營單位應當隨車配備安全頭盔 。駕乘人員在使用共享電動自行車時 , 發現該電動自行車未配備安全頭盔的 , 不得駕乘 。
拓展閱讀:
《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僅規范電動自行車的管理 , 電動三輪車、四輪車的管理不在本條例的規范范圍內 。根據《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電動自行車是以車載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 , 具有腳踏騎行能力 , 能實現電助動或/和電驅動功能的兩輪自行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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