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工傷賠償標準2020最新工傷賠償標準 2020長春工傷認定情形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
申請條件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
辦理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
2、單位工傷事故調查報告;
3、證人證言;
4、醫院診斷書、門診手冊、病程記錄原件及復印件(患職業病人員需提供有效期內的職業病診斷書);
5、工傷職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勞動合同書原件及復印件;
7、企業需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機關事業單位需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
9、授權委托書
10、其他材料
(1)上下班途中發生機動車交通事故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上下班路線圖、作息時間表;
(2)因公受到暴力傷害的,需提供公安機關、司法機關作出的結論性文書;
(3)工亡申請的,需提供死亡證明 。
辦理地點
市人社局工傷處:西民主大街809號B座332室
各城區、開發區工傷認定辦理地址:
朝陽區:前進大街1855號朝陽區政府439室
南關區:自由大路3388號南關區政府309室
寬城區:北人民大街3366號寬城區政府2085室
二道區:福安街2228號2樓225室
綠園區:西安大路6669號綠園區政務中心二樓4號窗口
經開區:吉林大路6188號管委會1603室
高新南區:錦湖大路1357號高新區管委會833室
北湖區:北灣西街與應化新路交匯管委會205室
長德區:金匯大路1001號金融大廈1610室
空港區:港南大路3777號管委會A區107室
汽開區:東風大街7766號管委會政務中心210室
【長春工傷賠償標準2020最新工傷賠償標準 2020長春工傷認定情形】凈月區:生態大街與天青路交匯創業服務中心1區3樓333室
蓮花山:蓮花山大路5號管委會C3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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