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5條 長沙自貿區推進人才出入境和居留便利政策

2021年3月30日,長沙發布了《中國(湖南)自由貿易試驗區長沙片區人才集聚發展若干措施》,以下是該措施提到關于推進人才出入境和居留便利的相關政策 。
1.經認定的外國高端人才辦理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可不受年齡、學歷和工作經歷限制 。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且在境內工作或在國家重點發展區域連續工作滿4年、每年實際居住不少于6個月的外籍華人,可申請在華永久居留 。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隨同申請 。
3.科技創新創業團隊外籍成員,可憑團隊負責人擔保函件辦理有效期5年以內的居留許可(加注“創業”) 。
4.持外國人才簽證(即R字簽證)的外國人才可在5至10年內多次入境、每次停留最多可180天,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可獲發有效期相同、多次入境的相應種類簽證 。
5.設立人才一站式服務窗口,提供來華工作許可、停居留許可和體檢、駕照轉換、車輛購置稅減免、車輛年審等服務和外國高端人才“一對一”專屬服務 。
【共5條 長沙自貿區推進人才出入境和居留便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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