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積金繳存比例 成都公積金繳存比例和基數

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是多少?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應在5%-12%的范圍內 , 確定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民營企業有住房公積金差異化比例繳存需求的 , 可向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 , 按規定辦理相關業務 。
二、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以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 , 計算口徑應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認真貫徹執行〈關于工資總額的組成規定〉的通知》(統制字〔1990〕1號)要求執行 。2020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23681元 。
繳存基數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資標準相關規定 , 執行以下標準:成都天府新區、成都東部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津區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為1780元;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為1650元 。
【成都公積金繳存比例 成都公積金繳存比例和基數】
三、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應嚴格按照規定 , 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繳存基數 。
四、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應按本通知要求 , 及時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相關調整工作原則上應于2020年7月31日前完成 , 確保職工的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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