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送100萬!京圈投資大佬“老鼠倉”案發,托人牽線行賄細節曝光( 二 )


2015年1月15日,鄒翔申請從所服務的公募基金公司離職,并于同年2月14日完成審批 。
最終獲刑11年
在老鼠倉這件事上,鄒翔屬于越努力“自救” , 結果越糟糕 。
2021年9月,西南某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做出一審判決 。
鄒翔犯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400萬元;犯行賄罪 , 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35萬元;犯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 并處罰金10萬元 。
最終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1445萬元 。
他弟弟鄒凡犯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1000萬元 。
【一次送100萬!京圈投資大佬“老鼠倉”案發,托人牽線行賄細節曝光】事涉相關公職人員亦被另案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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