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人才樂居補貼申請條件 蘇州人才樂居補貼申請條件及流程

申請入口:點擊進入
申請時間:每年9月份開啟申報
申請條件:
1.目前在蘇州市各類企業和列入支持目錄的公益類事業單位工作 。
2.自2016年10月1日起,首次從蘇州大市以外全職引進 。即上一工作地、勞動人事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繳納地和個稅繳納地等均應在蘇州大市以外 。符合條件的人才,自引進后政策只可享受一次 。
3.全職在蘇工作,如系創業的應已注冊落戶,且為主要負責人和主要股東 。如系就業的,應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正常繳納社保或個稅3個月以上 。柔性引進人員、人事關系在外地或外地公司派遣到蘇州任職等類似情形的,均不享受政策 。對人員國籍不作限定 。
4.個人及家庭在蘇無自有住房和購房記錄 。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在蘇州大市范圍內,無自有商品住房,且在蘇州大市范圍內無購房記錄 。
申請對象:
【蘇州人才樂居補貼申請條件 蘇州人才樂居補貼申請條件及流程】頂尖型人才(A類)
包括諾貝爾獎獲得者,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發達國家權威學術機構會員(或稱“院士”);以及其他經認定相當于上述層次的人才 。
領軍型人才(B類)
國家級重大人才引進工程入選者(青年項目除外),國家級重大人才培養工程入選者(青年拔尖除外),“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國家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中科院“百人計劃”入選者;省“雙創人才”(含省“雙創團隊”領軍人才),省“333工程”一、二層次培養對象;姑蘇人才計劃資助的領軍或相當于領軍人才;以及其他經認定相當于上述層次的人才 。
拔尖型人才(C類)
“四青”人才:國家級重大人才引進工程入選者(青年項目)、國家級重大人才培養工程入選者(青年拔尖人才)、長江學者獎勵計劃(青年學者項目)、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新引進的年繳納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達10萬元及以上的高管和技術骨干;以及其他經認定相當于上述層次的人才 。
骨干型人才(D類)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直聘的副教授(副研究員)及以上或相當職務者;留蘇創新創業的博士后;省“333工程”三層次培養對象;新引進的年繳納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5萬元~10萬元的高管和技術骨干;以及其他經認定相當于上述層次的人才 。
儲備型人才(E類)
全日制碩士及以上研究生;符合各地緊缺專業目錄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符合各地緊缺工種目錄和相關條件的高技能人才,高級工應在30周歲以下;中級職稱及以上專技人才;自主創業并帶動3人及以上就業的普通高校或職業院校畢業生 。蘇州本地普通高校或職業院校畢業生在蘇就業創業的,視同為引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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