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 北京新冠肺炎流行期間社區健康監測工作指引


村 北京新冠肺炎流行期間社區健康監測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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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流行期間社區(村)健康監測工作指引全文
本指引適用于指導和規范社區(村)健康監測相關工作 。
一、健康監測人員防控要求
1.人員管理要求 。高風險人群、高風險地區已進返京人員、中風險地區(含參照中風險地區)已進返京人員、國內其他涉疫地區已進返京人員、陸路邊境口岸所在縣已進返京人員等均須實施7天健康監測 。
2.主動及時報告 。健康監測人員應主動向所在社區(村)和單位報告,同住人員要同時報告所在單位并關注自身健康情況 。
3.居住外出要求 。最好單獨居住,建議居家辦公或學習,非必要不外出 。確需外出如就醫等應做到“兩點一線”,盡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個人防護,科學規范佩戴KN95/N95及以上級別的口罩 。不得前往賓館、酒店、商超、餐廳、影院、交通場站、娛樂健身、酒吧、美容美發等人員密集場所 , 做到不聚集、不聚會、不聚餐 。
4.核酸抗原檢測 。核酸和抗原檢測參照首都協調機制辦發[2022]23號文相應防控政策執行 , 并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動態調整 。
高風險人群、中風險地區(含參照中風險地區)已進返京人員等第2、4天和滿7天采集鼻咽拭子進行核酸檢測 , 第3、5、6天進行抗原自測 。如落位時已超7天但不滿14天 , 可進行7天健康監測,但需按照7天居家隔離的頻率采集核酸以及進行抗原自測 。如落位時已滿14天 , 需3天內完成2次核酸檢測,且兩次核酸檢測間隔24小時 。
高風險地區已進返京人員第2、4天和滿7天采集鼻咽拭子進行核酸檢測,第3、5、6天進行抗原自測 。
國內其他涉疫地區已進返京人員、陸路邊境口岸所在縣已進返京人員在第2到第3天時須開展一次核酸檢測,間隔48小時以上,在第5到第7天時須再次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
5.健康癥狀監測 。每天早、晚向社區報告體溫,自我監測是否存在發熱、干咳、乏力、咳痰、咽痛、腹瀉、味覺異常、嗅覺異常、鼻塞、結膜炎、肌痛等新冠肺炎相關癥狀 , 出現異常及時向社區醫務人員和單位報告,并在社區醫務人員指導下前往附近發熱門診排查 。
6.垃圾消毒處理 。健康監測期間產生的垃圾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其他有效消毒劑噴灑消毒至完全濕潤,然后扎緊塑料口袋,按一般生活垃圾處理 。
二、社區(村)工作人員工作要求
7.履行告知義務 。原則上采取書面或電子告知書方式,向健康監測人員明確健康監測要求和有關防疫義務,并告知出現健康問題時可聯系的社區(村)衛生醫療機構名稱及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
8.建立溝通機制 。與健康監測人員建立暢通的溝通機制 , 每日記錄健康監測人員體溫和身體狀況 , 及時掌握其外出情況 。
9.組織相應檢測 。按要求告知并督促健康監測人員進行核酸和抗原檢測 。健康監測期滿人員核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時,可解除健康監測 。
10.做好個人防護 。如需入戶工作時,應做好個人防護 , 規范佩戴醫用防護口罩、一次性手套等,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離 。
11.提供必要保障 。在健康監測人員需要時,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及必要的其他服務 。
三、其他要求
【村 北京新冠肺炎流行期間社區健康監測工作指引】12.參照適用范圍 。在單位、學校、工地、酒店等其他領域實施健康監測的人群可參照此規定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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