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新規匯總( 三 )


“直沖本息”是指成都公積金中心按月將當期應償還的公積金貸款本息從繳存職工在成都公積金中心開立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當月可用金額中予以抵扣,可用金額不足以抵扣的差額部分再從借款人辦理貸款時約定的委托扣款賬戶中補扣 。
據成都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該方式適用于成都公積金中心公積金貸款(不含資陽民生村鎮銀行) 。
“定額提取”是指成都公積金中心按月將協議約定的每月提取金額從繳存職工在成都公積金中心開立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當月可用金額中提取到協議約定的本人銀行賬戶 。
該方式適用于其他個人住房貸款,包括成都公積金中心公積金貸款(限資陽民生村鎮銀行)、其他公積金中心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含公轉商貼息貸款) 。
已簽“按年委托提取協議”
可自愿選擇繼續或終止
辦理“按月提取還貸”有哪些申請條件?繳存職工申請辦理“按月提取還貸”時,需要符合“貸款尚未結清、繳存職工是貸款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人或所有權人的配偶、同一繳存職工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無其他住房消費提取業務(同一套住房償還貸款本息的提取除外)、沒有尚在履行過程中的按年委托提取協議或按月提取協議”等條件 。
若繳存職工已簽訂原“按年委托提取協議”的,可選擇按原有規定和協議約定繼續執行,也可選擇終止按年委托提取協議后,新簽訂按月提取協議 。
同一套住房有兩人及以上符合提取條件的,選擇的還貸提取方式及簽訂的提取協議種類應一致 。
在“按月提取還貸”的辦理方式方面,符合條件的繳存職工,可通過成都公積金中心手機APP線上辦理,或攜帶相關材料前往成都公積金中心服務大廳臨柜辦理“按月提取還貸” 。
在每月執行協議的日期方面,“直沖本息”的抵扣日為每月還款日當日 ?!岸~提取”的提取日為原則上為每月還款日前兩日 。繳存職工在還款日至當月末期間簽約的,于次月起執行 。
四、公積金繳5%還是12%,怎么定?詳解“繳存比例雙向差異化”
9月13日,《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實施細則》出爐,成都公積金中心對此進行了解讀 。
一、什么是繳存比例雙向差異化?
答:繳存比例雙向差異化是指單位和職工均可在5%~12%范圍內選擇不同的繳存比例,具體為:單位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未建立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的,經全體職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形成決議,可在5%~12%的范圍內,選擇不同的單位繳存比例為職工配繳;職工個人可在5%~12%的范圍內,在不低于單位配繳比例的基礎上,選擇個人繳存比例 。例如單位配繳比例為8%,則個人繳存比例可選擇的范圍為8%~12% 。
二、繳存比例雙向差異化適用的范圍是什么?
答:繳存比例雙向差異化適用于所有類型的繳存單位 。
三、單位如何申請繳存比例雙向差異化?
答:單位應在廣泛征求職工對繳存比例雙向差異化意見的基礎上,按規定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未建立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的,由全體職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簽字確認)并形成決議,再向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同時提交決議及相關材料,經公積金中心審批后方可實施繳存比例雙向差異化 。
四、實施差異化比例繳存的決議內容具體有什么要求?
答:決議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單位繳存比例的分類規則;單位支持職工在不低于單位繳存比例且在規定上限范圍內,自主確定個人繳存比例并由單位代扣代繳公積金;單位繳存比例分類規則發生變更時重新進行表決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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