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提升職業技能補貼辦理指南 福州市職業技能培訓補貼

申領條件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職工,可申領技能提升補貼:
1、參保職工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并且證書信息可在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全國聯網查詢(網址:http://zscx.osta.org.cn/),可在取證之日(以證書上印的日期為準)起12個月內在我市統一的網上申報平臺申領技術技能提升補貼 。
2、依法在我市參加失業保險,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含36個月)以上的企業員工 。
申請程序
線上申辦
參保企業或符合條件的企業參保職工直接登錄“福州市人力資源市場網”,進入“失業保險職工技能提升補貼申請”模塊注冊并填報信息,網上申請 。>>申請入口
企業參保職工應在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提出申請 。
【福州提升職業技能補貼辦理指南 福州市職業技能培訓補貼】1.參保企業在申報平臺注冊后,統一為符合條件的職工申報;或由符合條件的企業職工自主注冊申報 。
2.在線申報信息應包括姓名、身份證號、培訓工種、證書編號、發證日期、鑒定等級、鑒定機構、參保單位名稱、參保單位所屬地、失業保險累計參保月數、福州市社會保障卡號或福建海峽銀行賬號、聯系電話等,同時拍照上傳身份證、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社???、最近累計36個月社保繳費記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全國聯網查詢(網址:http://zscx.osta.org.cn/)系統上查詢到的證書校驗結果等資料 。
3.市本級和鼓樓、臺江、倉山、晉安四城區的企業參保職工的參保所屬地,統一選填“福州市本級”,馬尾區及各縣(市)企業參保職工選填實際所屬地 。
業務受理
1、符合申請條件的企業或職工,應在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提出申請 。
2、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對企業或職工申報的信息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上報人社局審定,并在同級人社部門網站公示 。公示后無異議的,按失業保險基金撥付有關規定,將補貼資金核撥至申請人的福州市社會保障卡或福建海峽銀行賬戶 。
注意事項
(1)同一職業(工種)一等級只能申請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補貼 。
(2)申請提交成功后,申請人可在次月28日后在線查詢辦理結果 。對核驗結果有疑議的,可提供身份證、職業資格證書、社保卡、最近累計36個月社保繳費記錄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在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全國聯網查詢系統上查詢到的證書校驗結果的紙質證明到參保所屬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服務窗口現場核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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