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科技|為了“紅米”商標,小米公司和國知局杠上了!

小米科技|為了“紅米”商標,小米公司和國知局杠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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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科技|為了“紅米”商標,小米公司和國知局杠上了!

近日 , 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公布了一則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與國家知識產權局其他二審行政判決書 。
據了解 , 這起案件的起因是小米公司于2019年8月提交了第40172566號“紅米”商標 , 被國知局以與他人在先注冊商標構成商標近似為由 , 對該商標予以部分駁回 。
 小米公司先后經歷了商標駁回復審、法院一審 , 都以失敗告終 。 但小米公司對結果不服 , 又上訴至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
經審查 , 小米公司申請的“紅米”商標與引證商標的顯著識別文字相同 , 且指定使用的服務構成同一種或類似服務 , 已經構成近似商標 。
 根據《商標法》第三十條規定 , 申請注冊的商標 , 凡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注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 , 由商標局駁回申請 , 不予公告 。
因此 , 二審法院判決駁回小米公司上訴 , 維持原判 。 該判決為終審判決 。
 【小米科技|為了“紅米”商標,小米公司和國知局杠上了!】通過該案件可以看出 , 商標注冊遵循在先原則 , 誰先申請就先初步審定誰的商標 , 任何企業都不例外 。 因此 , 想要申請商標注冊 , 一定要趁早 , 否則好的商標都被他人搶先注冊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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