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初中時被拐生子,35年后起訴人販子:從未放棄追責( 二 )



郭麗向山東警方報了案 。2022年3月23日,菏澤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出具立案告知書 , 郭麗被拐賣一案符合立案條件,現已立案偵查 。此時 , 距離她被拐賣已過去35年 。
人販子系一對夫妻
極目新聞采訪人員了解到,當年拐賣郭麗的系趙某某夫妻 。1987年春節后,趙某某夫妻二人經事先預謀,哄騙上學途中的郭麗喝下有安眠成分的汽水后,趁機將其帶到山東省菏澤胡集鄉一旅社,并經人聯系將郭麗賣給了胡集鄉尹集村李某某為妻 。
1993年7月21日,趙某某因拐賣人口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2003年2月25日,又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八千元;2014年1月28日,趙某某再次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并處罰金10000元 。

郭麗了解到,2022年3月12日 , 趙某某因涉嫌拐賣婦女罪被菏澤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刑事拘留,2022年4月18日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同日 , 被菏澤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執行逮捕 。檢察機關認為,趙某某拐騙未滿十四周歲的幼女予以出賣,情節嚴重,應當以拐賣人口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
35年從未放棄追責
多年來,郭麗一直在外打工 , 后來父親去世,妹妹出嫁,女兒嫁到外地后 , 她也跟著去了,如今她基本不再回渭南老家 。郭麗說,山東的兒子對她起訴人販子并不理解,擔心被影響,把她拉黑了,“女兒之前也不理解,但現在也慢慢地支持我了 。”

女子初中時被拐生子,35年后起訴人販子:從未放棄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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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一審將開庭

郭麗被拐賣,人生軌跡被改變,遭受了離開親人的痛苦 , 精神受到了常人難以忍受的打擊 。她說,“親人為尋找我的下落花盡了積蓄,賣掉了能賣的物品,借遍了能借的錢,可換來的是失望,給親人造成了經濟上的重大損失 , 精神上的重大打擊 ?!?br/>
郭麗在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中還提出訴求,判決被告賠償經濟損失20萬元,判決被告賠償交通費10萬元,判決被告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50萬元,“前述損失都是被告違法犯罪行為造成,被告應承擔賠償責任,為維護我的合法權利,請求判決被告承擔各項損失 ?!?br /> 12月12日,菏澤市牡丹區人民法院給郭麗提供的傳票顯示的案由為拐賣婦女、兒童案,開庭時間為12月19日上午9時 。
謝偉表示,大家都很支持她去打這個官司,追究人販子的責任,“希望她能如愿,早日打開心結,好好生活 。”
12月17日,郭麗已從西安趕到了菏澤 。18日早晨,她到酒店附近的醫院做了核酸,等待19日開庭,“明天我會早早去法院等著 ?!?br /> “35年了 , 我從未放棄追責 ?!惫愓f 。
(圖片由受訪者提供)
【女子初中時被拐生子,35年后起訴人販子:從未放棄追責】(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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