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辦理入臺證大陸地區緊急聯絡人資料

文山辦理入臺證大陸地區緊急聯絡人資料:
緊急聯絡人表格,緊急聯絡人關系證明,緊急聯絡人身份證(正反面)、緊急聯絡人戶口本
1.緊急聯絡人建議由已成年親屬擔任,并附大陸居民身分證正反面復印件全戶戶口本或由公安開立之親屬關系證明以及聯系方式
若申請人單獨一個戶口本,或集體戶口,或全戶一同來臺旅游,請提供其它直系親屬身份證復印件及戶口本復印件,另需提供能證明親屬關系的資料,如出生證明彩色復印件、結婚證彩色復印件(結婚證書部分,除了照片和文字頁,還需附上結婚證中的蓋章頁)、曾在同一戶口本的戶口遷出頁或派出所開具“親屬關系證明”原件或公證處辦理《親屬關系公證書》原件等資料 。【文山辦理入臺證大陸地區緊急聯絡人資料】

2.若無親屬擔任緊急聯絡人,可由組團社主管擔任,并附大陸居民身分證正反面復印件和組團社在職證明以及聯系方式
3.緊急聯絡人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如果提供照片,不能反光,不能模糊,最好垂直于通行證、身份證拍攝,信息完整,不可有遮擋物,字跡清晰,不可有陰影
*若無法提供身份證和戶口本,不可用作緊急聯絡人(如軍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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