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廣州一次性留工補助申請指南 2021年廣州人才引進補貼

補助對象
補助對象為廣州市轄區內因新冠肺炎疫情嚴重影響暫時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企業,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單位)參照實施 。其中,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派遣機構按其實際用工人數發放補助(申請時需配合提供經辦機構要求的相關材料),僵尸企業不在補助對象之列 。
申報時間
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2月31日均可申報,逾期未申領視為放棄 。【2022廣州一次性留工補助申請指南 2021年廣州人才引進補貼】
已申領到賬(含主動發放到賬)的單位不得重復申領;如果申請時提示“該單位已經存在留工補助待遇核定信息,不能重復申領!”但未實際收到返還款項,屬于主動發放失敗情形,須在申報時間內聯系所屬區社保經辦機構提供銀行賬戶信息,逾期未提供視為放棄 。
申報材料
一般情況,企業、單位無需提供任何材料;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派遣機構需提供其實際用工人員的相關證明材料(實際用工人員花名冊、記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的勞動合同;納稅證明、工資流水、會計憑證中任意兩項),并填寫實際用工人數匯總表 。單位網上申報成功后,由所屬地社保經辦機構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予以發放 。
申報方式
企業、單位可通過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平臺全程網上自助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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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標準
廣州市按每名失業保險參保職工500元的標準向符合條件企業、單位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即補助金額等于參保人數乘以500元 。
參保職工人數計算方法如下:
(一)2021年底前已成立的企業、單位,參保職工人數為該企業、單位2022年1月至4月的平均參保人數 。
(二)2022年新成立的企業、單位,參保人數為其成立月份至廣州市最近一次出現中高風險疫情地區時的平均參保人數(在中高風險疫情地區狀況消除后成立的企業、單位,不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 。如2022年2月成立的企業,參保職工人數為該企業、單位2022年2月至4月的平均參保人數 。
參保職工人數根據上述計算方法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點后2位 。
常見問題解答和詳細操作指引見附件 。詳情可咨詢廣州市政府服務熱線(020)12345 。
附件:
1.一次性留工補助實用解答手冊.doc
2.留工補助待遇申領界面操作指引.docx
3.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派遣機構實際用工人數匯總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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