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護照失效和過期申辦指南 護照過期重新辦理手續

一、申請條件
本地戶籍居民可以到本市(區、縣)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辦證窗口,辦理普通護照首次申請、失效重新申請以及普通護照的換發、補發、加注申請等手續 。
二、申請材料
1、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
3、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并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護照及復印件;;
4、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5、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經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批準,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
【大慶護照失效和過期申辦指南 護照過期重新辦理手續】
本地戶籍居民申請換發普通護照,除提交與首次申請普通護照所規定的相同材料外,還應當提交原普通護照及復印件 。
定居國外的公民短期回國申請換發普通護照的,還應當提交定居國外的證明以及暫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暫住證明及復印件 。
三、辦證時限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簽發 。對于符合加急辦理普通護照條件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簽發 。
在偏遠地區或者交通不便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簽發普通護照的,經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負責人批準,簽發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
四、收費標準
每本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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