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車輛購置稅申報條件 遼寧省車輛購置稅網上申報

一、申請條件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購置汽車、有軌電車、汽車掛車、排氣量超過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車(以下統稱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為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辦理車輛購置稅申報 。
所稱購置,是指以購買、進口、自產、受贈、獲獎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的行為 。
車輛購置稅實行一次性征收 。購置已征車輛購置稅的車輛,不再征收車輛購置稅 。車輛購置稅實行一車一申報制
二、辦理材料
1、《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表》
2、整車出廠合格證或者《車輛電子信息單》
3、車輛相關價格憑證復印件
三、辦理地址:
1、遼寧省稅務局各縣區局辦稅服務廳、遼寧省電子稅務局辦理,
具體地點:點此進入
電子稅務局網址:點此進入
2、此事項申報可省內、同城通辦 。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
四、注意事項:
1、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
2、文書表單可在遼寧省稅務局網站“下載中心”欄目查詢下載或到辦稅服務廳領取 。
3、稅務機關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務 。納稅人在資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稅務機關跑一次 。
4、納稅人使用符合電子簽名法規定條件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鞍山車輛購置稅申報條件 遼寧省車輛購置稅網上申報】5、納稅人提供的各項資料為復印件的,均需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簽章 。
6、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將影響納稅信用評價結果,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有關規定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
7、車輛購置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的當日 。
(1)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為購買之日,即車輛相關價格憑證的開具日期 。
(2)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為進口之日,即《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或者海關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證明的開具日期 。
(3)自產、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的為取得之日,即合同、法律文書或者其他有效憑證的生效或者開具日期 。
8、車輛購置稅的計稅價格根據不同情況按下列規定確定:
(1)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納稅人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
(2)納稅人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關稅完稅價格加上關稅和消費稅 。
(3)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應稅車輛的銷售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
(4)納稅人以受贈、獲獎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購置應稅車輛時相關憑證載明的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
(5)納稅人以外匯結算應稅車輛價款的,按照申報納稅之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折合成人民幣計算繳納稅款 。
9、納稅人申報的應稅車輛計稅價格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由稅務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核定其應納稅額 。
10、免稅、減稅車輛因轉讓、改變用途等原因不再屬于免稅、減稅范圍的,納稅人應當在辦理車輛轉移登記或者變更登記前繳納車輛購置稅 。計稅價格以免稅、減稅車輛初次辦理納稅申報時確定的計稅價格為基準,每滿一年扣減百分之十 。
11、車輛購置稅納稅地點:
(1)需要辦理車輛登記的,向車輛登記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
(2)不需要辦理車輛登記的,單位納稅人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個人納稅人向其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