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減少原因不符合申領失業保險金條件 人員減少

1、中(終)止社會保險關系的,須出具以下材料:因終止勞動合同、因辭職或除名等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或文件原件、復印件1份 。
2、出國定居、在職死亡的,須出具以下材料 :屬于出國定居并取得定居國國籍退保的,需提供加蓋本人手印的退保申請原件1份、公安出入境部門出具的出境定居手續或港、澳、臺地區永久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屬于在職死亡的,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火化單或醫學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以上兩種情況都需提供本人社會保障卡、《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醫療保險手冊) 。
【人員減少原因不符合申領失業保險金條件 人員減少】3、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參保單位申報變更就業狀態,待退休審批后,參保單位辦理退休人員醫療一次性補繳,需持:(1)企業退休人員需提供由單位填寫并加蓋公章的《退休人員醫療保險申請表》(一式兩份)并出示企業退休人員檔案、失業證明;(2)《養老保險手冊》;(3)第二代身份證原件;(4)市直參保企業中正常退休的,需提供《企業職工退休人員審批表》1份;機關事業單位的,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審批表》及退休待遇審批表原件或復印件1份;養老保險省級管理單位的,持批準退休的文件原件或復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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