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確有困難的單位住房公積金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支持內容

支持內容:
1.因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企業,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后,可申請緩繳,緩繳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 。緩繳到期后,企業應當恢復繳存,并對緩繳期內的住房公積金進行補繳 。
2.受疫情影響確有困難的企業,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后,可申請降低繳存比例至5%以下,最低不得低于1%,降低比例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 。執行降低比例期滿后自動恢復到原繳存比例 。
辦理方式:自主申報
申請材料:
1.《住房公積金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申請表》(加蓋單位印鑒);
2.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決議原件(加蓋印鑒及參會人員簽字);
【濟南確有困難的單位住房公積金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支持內容】3.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證明材料(第三方審計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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