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獨生子女父母住院陪護假 湖南獨生子女陪護假國家規定2019

湖南獨生子女父母住院陪護假
《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 , 夫妻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并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 , 繼續享受獨生子女護理假優待:【湖南獨生子女父母住院陪護假 湖南獨生子女陪護假國家規定2019】
獨生子女父母年滿六十周歲 , 因病住院治療期間 , 其子女每年可累計享受十五天的獨生子女父母護理假 , 視為出勤 。
【其他優待政策】
(一)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歲止 , 每月發給五至二十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 。夫妻雙方均有工作單位的 , 由雙方工作單位各負擔一半;一方有工作單位 , 另一方沒有工作單位的 , 由有工作單位一方的工作單位支付;夫妻雙方均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支付 , 所需費用由計劃生育扶助保障經費分擔 。
(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分配集體經濟收益、征地補償費時 , 對獨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額;在劃分宅基地、扶持生產、介紹就業等方面 , 對獨生子女家庭給予照顧 。
(三)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實際情況 , 對獨生子女就學、就醫、就業以及就業培訓等方面給予優待 。
(四)各級人民政府和獨生子女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規定的其他獎勵與優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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