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時評新官要 新官要理舊賬的法律依據


新華時評新官要 新官要理舊賬的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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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沈陽12月10日電 題:新官要“理舊賬”更要“買舊賬”
【新華時評新官要 新官要理舊賬的法律依據】 新華社采訪人員徐揚
新華時評新官要 新官要理舊賬的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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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買舊賬” 新華社發 朱慧卿 作
近日遼寧省委領導在一次座談會上說,新官不僅要“理舊賬”更要“買舊賬” 。意思是說:面對歷史遺留問題,不僅要管,還要管到底、解決好 。
一段時間以來,一些地方“新官不理舊賬”的問題較為突出 。有的新官認為自己的事情還沒干,就要管前任的事,管好了是給前任貼金 , 管不好是給自己添堵,于是“舊賬”變“呆賬”、成“壞賬”,越來越難解決 。這樣的事情多了,久而久之,群眾的心寒了,企業的信心涼了,黨政部門的公信力怎能不受折損?
好干部要敢于擔當責任,勇于直面矛盾 , 善于解決問題 。這就要求新官不僅要“理舊賬”,還要“買舊賬” 。“理”是直面不回避 , “買”是解決不拖延 。光“理”不“買”,干打雷不下雨,賬沒有銷;既“理”又“買”,真抓實干,銷賬又消氣 。采訪人員調研時發現,有的新官來了確實理舊賬 , 但會開了幾輪,調研去了幾次,事情原委和是非責任理清了,但怎么辦誰來辦遲遲沒下文 。這就是光“理”不“買”,群眾和企業依然缺乏獲得感 。
“舊賬”如何買?有的新官面對陳年舊賬,敢于介入又量力而行,能啃下一點是一點,為問題最終解決不斷夯基壘臺;有的新官面對歷史遺留問題,抓住主要矛盾,逢山開路遇水搭橋,以前辦錯了就大膽糾正切實改進 。由此可見,事業就像接力賽,一棒接著一棒跑,每一棒都要全力以赴,不能甩給下一棒 。“買舊賬”要祛除“擊鼓傳花”的心態,樹立“功成不必在我”的信念,一任接著一任干,一張藍圖繪到底,處理好舊賬,更不能再添新賬 。
從“理”到“買”,一字之變,倡導的是干部擔當的精神,看重的是處理和解決復雜問題的能力,樹立的是黨委政府的誠信 。當前,全面深化改革正向深水區挺進,新老問題交織在一起,全是難啃的“硬骨頭” 。唯有不避艱險,不畏風雨,扛起肩上的責任 , 才能把我們的事業不斷推向前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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