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縣流動人員人事檔案轉出辦理指南

一、辦理依據
(一)中組部、人事部關于印發《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1996〕118號);
(二)組織部、人社部等五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90號);
(三)人社部《關于簡化優化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的通知》(人社廳發〔2016〕75號)
二、辦理條件
(一)檔案在灌南縣人才交流管理中心保管;
(二)檔案中無借閱未歸還的檔案材料,黨員組織關系已轉出;
(三)檔案材料符合調檔函要求 。
三、所需材料
(一)檔案接收單位開具的調檔函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或社???br /> 【灌南縣流動人員人事檔案轉出辦理指南】(三)檔案轉往外地的,需提供詳細的寄檔地址、郵編等
四、辦理程序
(一)現場辦理程序
1.調出人員將所需材料交至人社局850辦公室;
2.填寫《流動人員人事檔案轉出登記簿》;
3.工作人員審核材料后,開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材料轉遞單》;
4.檔案室辦理出庫及郵寄手續 。
注:如委托他人代辦的,請提交本人簽發的委托書和身份證或社??敖涋k人員的身份證或社保卡 。
【收費標準】不收費
【服務時限】現場辦理:當場辦結轉出審批;在線辦理:一個工作日辦結轉出審批
【服務地點】灌南縣人社局人事檔案辦公室(灌南縣集中辦公區8號樓850室)
【服務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30-18:00(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518-83968829
(二)在線辦理程序
1.登錄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點此進入),地區選擇“連云港”,登錄個人賬號,選擇“個人辦事”——“人事人才”——“流動人員管理服務”——“流動人員人事檔案轉出”(或直接搜索“流動人員人事檔案轉出”),點擊“申報”,填寫相關信息并拍照上傳調檔函、身份證等材料,提交申請;
2.工作人員審核信息,審核通過的,由工作人員辦理檔案出庫及郵寄手續 。審核不通過的,給出不通過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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