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區電動車上牌 南通崇川區電動車上牌指南

為進一步加強市區電動自行車通行安全管理 , 預防壓降道路交通事故 , 切實維護電動自行車所有人、騎乘合法權益 , 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 , 駕駛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 , 需依法登記上牌 , 現將有關事項提示如下:
一、電動自行車上牌需攜帶材料
自購車之日起30內向住所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 提交車輛所有人身份證明、購車發票等來歷證明、電動自行車產品合格證 , 并現場交驗車輛 。代理人代辦的 , 同時需要提供代理人身份證明、書面委托 。南通地區以外的車主還需要提供居住地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證 。
二、市區可以上牌的服務點
交警一大隊(臨時辦公點):南通市方天大市場內(原鐘秀派出所) , 85128953;
交警二大隊:南通市崇川路6號 , 83507548;
交警三大隊:南通市八一路160號 , 85265271;
交警四大隊:南通市永興大道111號 , 85292030;
交警五大隊(臨時辦公點):南通市開發區萬和家園南側路(萬和家園南門) , 83597700 。
三、符合新國標可以上牌的電動自行車定義
有腳踏騎行功能、最高車速不超過25km/h、整車質量不超過55kg、電動機額連續輸出功率不超過400W的電動自行車 。如下圖:
四、未依法登記上牌的相關處理
根據《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 , 駕駛未經登記的電動自行車或者未按照規定在指定位置懸掛、故意遮擋、污損號牌上道路行駛的 , 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五十元罰款 。
當您成功給您的愛車上好牌在道路上行駛時 , 請務必遵守相關道路交通法律法規 。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 , 駕駛電動自行車務必正確佩戴安全頭盔 , 安全從頭開始 , 生命幸“盔”有你 , 文明出行 , 安全你我 。
【拓展】
【南通市崇川區電動車上牌 南通崇川區電動車上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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