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有合法穩定住所申請人才落戶指南

申請對象
年齡不超過45周歲,有來常發展意向,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或者取得高級工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人員,可以申請“先落戶后就業” 。
申請流程
本人在我市有合法穩定住所,可直接申請落戶:
向公共人才服務機構申請——公共人才服務機構審核出具《調動人員戶口遷移核辦表》——公安部門核準簽發《戶口準予遷入證明》——到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遷出——憑《戶口準予遷入證明》和《戶口遷移證》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落戶 。
所需材料:
1、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2、畢業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
3、合法穩定住所證明;
【常州有合法穩定住所申請人才落戶指南】4、《調動人員戶口遷移核辦表》(一式兩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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