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清新區外國人停留證件辦理指南

申請條件
一、停留證件申請
外國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停留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辦理停留證件:
(一)免辦簽證入境的外國人因非外交、公務事由需要超過免簽期限繼續停留的;
(二)外國船員及其家屬需要離開船舶??扛劭谒诔鞘械?
(三)經批準退出中國國籍需要在中國境內停留的;
(四)外國人居留事由終止因人道原因需要繼續停留的;
(五)在中國境內出生的外國嬰兒需要在中國停留的;
(六)需辦理停留證件的其他情形 。
辦理材料
申請時須回答有關詢問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有效護照或其他國際旅行證件及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二)填寫《外國人簽證證件申請表》;
(三)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及該相片的《檢測回執》;
(四)《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
(五)與申請事由相關的資料:
1、免簽入境的還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可參照C字簽證換發的要求);
2、船員及其家屬還需提交海員證或其他旅行證件,船舶代理公司的擔保函件,已確定日期和座位的機(船、車)票或其他與停留事由相關的證明材料;
3、在國內退籍的還需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退籍證書、外國護照或者其他國際旅行證件以及與停留事由相關的證明材料;
4、居留事由終止因人道原因需要繼續停留的,應當提交居留證件及相關證明(如工作結束的提交原單位的離職證明,學習結束的提交畢業證或學校出具的學習結束的證明等);
5、新生兒還需提交出生證明及父母雙方的護照及有效簽證;
6、其他申請事由相關的資料 。
辦理流程
申請人向清遠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提出申請,并遞交相應申請材料 。
辦理地點:清新區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廳
地址:清新區府前路7號
咨詢電話:0763-5787350
【清遠市清新區外國人停留證件辦理指南】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