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指南 寧波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標準

寧波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指南
領取條件
具有本省戶籍,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未享受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離休、退休、退職待遇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可以按月領取養老待遇 。
我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離休、退休、退職待遇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本省戶籍城鄉居民,不用繳費,可以繼續按月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15年以上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 。補繳部分政府不給予繳費補貼 。本意見下發前,已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其待遇領取可按原規定執行 。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死亡,從次月起停止支付其養老金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每年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進行核對;村(居)民委員會要協助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展工作,在行政村(社區)范圍內對參保人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并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等領取記錄進行比對,確保不重、不漏、不錯 。
申請材料
1.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核定表
2.銀行卡
辦理流程
1.申請人向窗口提交申請材料或在浙江政務服務網進行網上申報工作人員收下材料或者獲取政務服務網申報數據 。
2.符合條件的予以錄入受理 。
3.符合條件的做出審核決定 。
4.對材料進行歸檔處理 。
【寧波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指南 寧波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標準】5.根據審核決定內容執行相關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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